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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提供一个精子的男性,对孩子能有多少感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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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比较火的事情就是郑爽和张恒的代孕、弃养话题。瓜吃了不少,保不保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关于这个截图里面的观点,用下面??图里的内容辅助解释。代孕、弃养,双方仅提供一个细胞,因此,在这个事件中,可以考虑弱化性别对立。

双方都渣,就别立好爸爸人设了,人设容易塌。

??情感类的微博刷了不少,很多女性提问,在孩子五六个月的时候发现丈夫出轨,问大家自己还要不要把肚子里的孩子留下?下面的评论99%是:孩子不要,着手离婚。

??很多人在失恋后,会换个工作,换个住所,换个城市。总之就是远离一切曾经熟悉的人、事、地方。我们习惯性的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别人指手画脚,恨不得把那个“罪人”用唾沫淹死,但是,如果你遇到这类事情,你会如何选择?(当然,希望你永远不要遇到。)

“你把我生出来,你征求过我的意愿吗?”

“你经过我同意了吗,就把我生出来?”

??此类对话,我不知道有多少孩子曾质问过父母。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并非自愿,他们何其无辜。

??如果懂事后,知道自己有这样的父母,会不会后悔来到这个世界?

??作为父母,他们从未考虑此类作为会给孩子造成多大伤害。他们只是成年人,眼里有的只有利益。如何将利益最大化,才是他们考虑的事情,孩子在他们心里不值一提。立一个好爸爸人设,等于给自己找了一块遮羞布?

只提供一个精子的男性,对孩子能有多少感情?!

??亲自怀胎十月,就能有很深的感情吗?倒也不见得。那么对立面——作为一个仅提供一个精子的男性,又能对孩子有多少感情呢?

??大概是长期生活在父系氏族,导致大家默认男性对孩子存在与生俱来的爱,而女性则必须经过十月怀胎、生产,才有资格表达这份爱。

??恋爱、结婚、生子,大概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但现实中,有多少“丧偶式婚姻”,让更多的女性开始考虑其中的投入产出比。好玩的地方在于,新婚姻法、民法让女性逐渐意识到:法律只保护财产,不保护所谓的爱情。

??“未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纵然有感同身受这个词的存在,针没扎在你身上,你感受到的疼,也不及当事者的十分之一。总结起来就是:“那些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就来劝你大度善良的人,离他远点,小心雷劈他的时候会连累到你!”

既然十月怀胎、分娩,感情已难分难舍,孕母为何将孩子交给雇主?

始终在双标

??再来说说为什么要禁止代孕。

??在目前这个生产力水平上,代孕合法化事实上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物化女性,给器官明码标价。在一个福报尚且不能抵制的社会中,谈代孕自愿,简直不要太天真。只要能赚钱,吃屎都有人愿意去做。所以才要法律帮助人制定底线:人就是不能吃屎。

??在这件事里面,录音“打都打不掉,tmd我都烦死了”,被大家热议。在某微博群看到一份详细的代孕妈妈使用说明书,各种指标详细程度令人惊叹。假设不谈生命,只谈生意。那么,买家买了生产机器,产品尚未产出,买家有权终止交易,并赔偿卖家一定损失费误工费。在接受交易之前,生产厂家是否考虑到其中的一切风险?

??但胎儿不是商品,不能停止生产,婴儿也不商品,不能退货。

??生命应该被尊重。

一个长子宫的都没有,讽刺吗?

世界以痛吻我,我报之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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