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7月8日将招标发行280亿元1年期国债
财*部7月8日将发行280亿元1年期固息国债,本期债券采用多种价格招标方式,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甲类成员在竞争性招标结束后有权追加当期国债。
财*部7月1日消息,为筹集财*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部决定发行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为1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280亿元,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甲类成员在竞争性招标结束后,有权追加当期国债。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发行,其中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部分不再另行分配额度。
本期国债2009年7月8日招标,7月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13日发行结束,7月15日起上市交易。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本期国债上市后,可以在各交易场所间相互转托管。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商业银行制订。
本期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0年7月9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财*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以及试点商业银行办理到期偿还本金及利息支付等事宜。本期国债发行手续费率为承销面值的0.05%。
本期国债采用多种价格(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票面利率,低于或等于票面利率的标位,按面值承销;高于票面利率12个以内(含12个)的标位,按各自中标利率与票面利率折算的价格承销;高于票面利率12个以上(不含12个)的标位,全部落标。背离全场加权平均投标利率50个以上(不含50个)的标位视为无效投标。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投标标位差为连续的18个标位。2009年7月8日上午9:30-10:30为竞争性招标时间;竞争性招标结束后20分钟内为甲类成员追加投标时间;甲类成员追加投标结束后20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时间。
本期国债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合同分销部分应于7月9日至7月13日向各交易场所发出分销确认。分销对象为在国债登记公司、试点商业银行柜台开立债券账户及在证券登记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团成员间不得分销,承销机构可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